根据教育部《关于成立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组的通知》(水教指委[2013]14号)及《关于成立“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组”的通知》(水教指委[2013]06号)的精神,为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便于今后开展教学指导工作,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组。我校能源与环境学院宋文武教授被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设指导组委员,将参与开展本学科专业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任期自2013-2017年。